附件1:东华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生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16-06-15 浏览次数:2123
附件1:
东华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学生选拔办法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高等教育重大计划。“卓越计划”已成为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重大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对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教育质量、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为推进我校“卓越计划”,夯实工作基础,培养出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人才,特制定“卓越计划”学生选拔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际工程为背景,以工程技术为主线,着力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本科工程型人才。为选拔一批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好的学生,作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对象,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培养出卓越的工程技术人才。
二、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流程规范、沟通及时。在学生自愿申请和择优选拔的基础上,以高考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成绩和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主要课程成绩加权平均为资格成绩。
三、选拔方案
在我校国家级、省级“卓越计划”立项专业中进行选拔。学生选拔方案如下:
(一)招生人数
每个专业选拔学生30名,组成“卓越班”,单独组班教学。
(二)选拔范围
我校201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理工科专业在校学生。
(三)选拔程序
1.宣传发动,面向全校公布“卓越计划”专业的培养方案与学生选拔办法。
2.自主报名。学生填写《东华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选拔申请表》。
3.资格审查。选拔范围内的学生;大一期间未发生违规、违纪的学生;原则上大一第一学期成绩全部合格的学生。
4.成绩认定。高考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平均成绩占权重的40%;大一第一学期数学、英语、专业基础课平均成绩占权重的60%,每个专业选前45名参加综合素质面试测评。
5.综合素质面试测评。包括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队精神以及实践动手能力等,成绩满分为100分。
6.资格成绩与面试成绩的各占80%、20%,两者之和为最终排名成绩,择优遴选前30名获得初选资格。
7.初选学生名单在立项学院公示3天,公示期内接受学生反馈,对反馈的问题,学院认真审核。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名单。
(四)选拔时间
1.宣传发动:每年的10-12月,立项学院宣讲“卓越计划”内容、培养方案和选拔办法等。
2.组织报名:次年的2月,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东华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选拔申请表》,将填写好的表格(A4 双面打印)交所在学院教科办处。
3. 各学院组织面试,于次年3月底完成。
4. 次年的4月初,各相关学院将申请表整理汇总后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查后,将符合报名资格学生名单返回学生所在学院。
三、管理与考核
教务处负责协调日常工作,试点班由试点专业(方向)所在学院负责管理,每个班级配备专职辅导员,至少配备1名专业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
每个“卓越计划”试点班拟招收30人,以独立的教学班组织教学,以学年学分制进行教学管理。
参加“卓越计划”试点班的学生,严格按照制定的“卓越计划”的培养方案学习并进行考核。学生的管理由教务处、学生处和试点学院等相关部门协调分工、共同管理。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须服从企业管理规定,企业也将对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进行评价和考核,同时“卓越计划”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学生在企业的指导和监控。
四、退出机制
进入试点班学生无特殊理由不得申请退出试点班学习。试点班教学亦根据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精心管理。试点班将本着“严进严出”的原则,通过警示、监控等手段努力使进入试点班的学生都得到良好的培养,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学习。
1. 在试点班学习期间,学习过程中如出现学籍警示,将取消其试点资格,其学习警示记录计入后续学习过程。
2. 在试点专业学习期间,出现考试违规者,取消其试点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在企业学习阶段,不服从企业管理规定,影响恶劣或造成责任事故者,取消其试点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在企业学习阶段,经过课程考评和企业认可等各方面的考评,综合考评不合格者,取消其试点资格。
5. 学生若确因客观原因,难以适应“卓越计划”的要求,可以提出书面申请退出试点班,“卓越计划”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退出。
6. 批准退出和被取消试点资格的学生,转入非试点的相应专业(或原专业)继续学业,其操作参照校内转专业学生课程认定程序,在试点专业学习过程中已取得的成绩和学分,根据所修课程在非试点专业的相关性和要求,通过个性化培养方案的调整和课程学分的替代予以解决,学生将按照其个性化培养方案的要求审核其毕业资格。
五、激励机制
凡进入卓越计划试点班的学生,优先参与种类创新活动计划项目;优先获得教师助研岗位;鼓励支持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社会认可的各级各类工程资格证书等。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东华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选拔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
年 级 | 班级 | 专业排名 | 英语成绩 | ||||||
所在学院 | 所在专业 | ||||||||
申请专业 | 健康状况 | ||||||||
联系电话 | 生源地 | ||||||||
个人情况与 申请理由 | |||||||||
学业完成后的规划 | |||||||||
是否获奖、评优、获得荣誉称号?何时?参加过何种社会实践? | |||||||||
本人签字: | |||||||||
所在学院负责人意见: 院长签字学院公章 年月日 | |||||||||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 |||||||||
备注 |
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学生自留、一份交所在学院、一份报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