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人工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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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理工大学人工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2025)

发布时间:2025-09-01   浏览次数:10

为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相关学生简称推免生),根据《东华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校政字〔202579)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审定学院推荐实施细则、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荐名单,组织推免专家审核小组进行申请资格及业绩材料的审核鉴定和答辩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有序的开展。


(二)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

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由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包括论文、竞赛获奖奖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和答辩工作。

二、申请条件

从具备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四年学制本科生前3学年所有课程(不含校级公选课)加权平均分在本专业排名前20%,课程无积欠且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四)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水平要求

大学英语类: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其他语种外语水平应达到与英语水平相当的级别。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 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受过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行为者;

3.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毕业时无法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指标分配

我院2026届推免指标2具体名额分配参照是否为国家一流专业、专业是否通过工程教育认证、是否包含硕士点、是否为省一流专业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定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与通信工程2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推免1候补1,按照这2个专业申请学生的推免综合成绩(课程加权平均分+附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等3专业推免1候补1,按照这3个专业申请学生的推免综合成绩(课程加权平均分+附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

四、成绩评定

推免综合成绩=课程加权平均分+附加分

课程加权平均分=∑(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修课程学分之和。课程为前六个学期所有课程(不含校级公选课)。所有课程取首次考试成绩参与计算,补考和重修成绩不参与计算,经学院、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对于转专业学生,课程成绩以转入后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读的课程中的首次考试成绩计算(若涉及转专业前后课程编号重复的,取转专业后培养方案内应修读的课程编号的首次成绩进行计算)。

附加分的业绩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831日。每一类别只计一项,不累加。附加分总分10分封顶(超过者以10分计算)。具体审核认定及加分标准参考《东华理工大学加分项目审核认定及加分标准》

五、日程安排

(一)93日中12:00前,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94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及业绩材料审核,按推免综合成绩排名,根据推免名额确定拟推荐资格名单(含1-2名候补)。

(三)95日,学院公示拟推荐资格名单(含候补)(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3天,公示内容含申请推免学生课程加权平均分、附加分项目及分值。公示期间,受理拟推荐资格名单的业绩及附加分相关申诉。

(四)99日前,将拟推荐名单和拟推免学生个人材料提交学校教务处。

六、学生申请及推免资格推荐

(一)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在20259312:00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认真填写《东华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附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成绩单、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所在学院213办公室,所有电子档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199560023@ecut.edu.cn

(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其取得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于参赛获奖的学生,指导老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成果中的实际贡献,并经比赛组织部门(学院)签署意见盖章;对于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加分项,应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三)凡符合要求者,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推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根据推免指标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七、其他事项

(一)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建立回避和报备制度。学校教职工若有子女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生资格遴选需主动向学院报备,推免相关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学生若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申请复议,程序如下:

1.申请人填写《东华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议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推免工作细则》的规定,审定申请人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视情况需要可对申请人重新进行考核。

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在《东华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中记录复议过程及结论,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复议结论应在推荐候选人名单报送教务处之前告知申请人。

4.申请复议学生如对学院复议结果不服,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八、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

举报电话0791-83897658

举报邮箱201460007@e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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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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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东华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