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1.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党章第二条中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是对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做合格的共产党员的首要条件。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因此,她的所有成员都应当是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就要求每一个党员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这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根本标志,也是做合格共产党员的首要条件。党员在入党的时候就要树立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以高度的革命热情,脚踏实地,艰苦奋斗,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力,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自觉地抵制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每个共产党员既要胸怀远大目标,又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党在每个历史时期特定的工作,把远大理想同党在各个历史阶段的现实任务结合起来。我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已成为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实现这个共同目标是实现党的最终目标的必经之路,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把自己的远大理想同现阶段的共同目标联系起来,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扎扎实实地为完成党在现阶段的各项战略任务做出贡献。
2.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党章第二条中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这是因为,共产党员既是工人阶级的先锋战士,又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这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发挥模范作用,在这一点上他们不能混同于普通群众,党的事业对他们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但是,共产党员作为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并不是高人一等,共产党员要永远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永远与劳动人民打成一片,永远把自己置身于广大的群众之中,同劳动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共产党员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党龄长短,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同劳动人民打成一片。 我们是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有为人民服务的更好条件。但是由于执政党的地位,也容易发生脱离群众、背离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现象,因此,党章强调共产党员要永远做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永远不脱离群众。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强调这一点有着更重要的现实意义。
3.为什么“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章的这一规定,是与我们党所代表的工人阶级同其他劳动人民的利益一致的。工人阶级的最高利益和最高理想,就是消灭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剥削制度,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作为领导这个运动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就是要为谋求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没有也不能有自己的私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中国共产党与其他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如果一些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利用人民所给予的权利谋取个人的私利和特权,党的性质就会改变,就会严重脱离人民群众,严重损害党的威信,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是党员应当事有的正当利益和工作需要,这种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从根本上说与党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党员的正当个人利益与个人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对于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党和人民根据工作需要授予他们一定的职权,主要是为了使他们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获得与其承担的领导职务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条件,决不能用来谋取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